伊洛基金市场周报

2023-01-06

伊洛基金市场周报

市场回顾

2023开年首周全球市场普涨,外围美国经济数据落入衰退区间推动美联储政策转向预期升温,国内随着全国部分城市疫情已过达峰期,人们陆续返岗各地生产及消费场景逐步修复,地产需求端支持政策逐渐加力,未来增长预期改善推动下市场情绪有所回暖。A股市场新年首周迎来开门红,市场继续交易疫后经济修复预期,当前A股仍处于较好的布局期,未来随着疫情影响消退、春节后新开工及需求的修复有望持续并且进入实质性复苏阶段,中概股受益于中美审计未出现较大的风险因素,短时风险解除,同时平台经济整治告一段落,并且需求的复苏需要平台经济有效发力,市场整体风险偏好有所提高,成交量也开始逐渐放大。全周上证指数表现+2.21%,深证成指表现:+3.19%,沪深300表现:+2.82%。本周4个交易日北向资金累计净买入达200亿元,其中周四大涨行情中,单日净买入128亿元,周五再度净买入60.66亿元,近3日连续加仓,其中沪股通净买入44.72亿元,深股通净买入15.95亿元。行业方面,前期回调幅度较大且有一定政策预期的计算机、电力设备及新能源、通信等行业领涨;商贸零售、农林牧渔、交运等行业本周表现不佳。

未来展望

元旦后A股市场持续反弹,主要宽基指数均有所回升,虽然经济数据方面仍处于下行趋势,但随着疫情影响有所下降、稳增长政策效果未来也将逐渐显现,疫情达峰后生产和消费场景正在逐步修复,近期的出行数据民航客班量已恢复至2019年疫情前的60%以上、全国整车货运流量修复至疫情前的96%左右,短期看经济数据修复可能仍需时间,但市场信心以及风险偏好整体有所提升,未来在疫情影响减弱后,经济基本面预期改善的影响下,市场的底部复苏机会仍在。指数在缩量及回补缺口后,风险已经得到了释放。政策支持方面,去年底重要会议将“扩大内需作为2023年几项重点工作的首位,近期各部委在部署2023年工作时也聚焦扩大消费、保障民生、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等重点领域,特别对于房地产政策,在前期供给侧和需求端政策基础上,央行近期发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需求侧政策进一步释放。短期反弹后A股整体估值仍不高,尚处于历史低位,仍处于较好的布局期。随着疫情影响消退、中国增长走向实质性复苏,市场有望在今年迎来趋势性投资机会,前期观点中认为市场大部分行业板块经过近2年的调整已先于市场见底,底部布局机会较为明显,未来市场仍将以结构化行情为主,行业机会上一是疫后复苏为主导的消费、交通运输、商贸零售等赛道;二是政策出现边际变化、有望在23年数据改善的地产后周期,三是调整相对充分、具备长期竞争优势,如港股互联网科技和医药等。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伊洛基金(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